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徐俊达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徐俊达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编号WZ-A2021032600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已将其对主债务人聂军享有的债权本金2552086.78元及孳息(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依法转让给徐俊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徐俊达通过联合公告方式依法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徐俊达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向徐俊达清偿债权本金及孳息。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徐俊达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