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梓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减资公告更正
2021年3月5日浙江工人日报刊登的杭州梓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减资公告有误,现更正为:
经本公司股东决定: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从100万元减至1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杭州梓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3月5日浙江工人日报刊登的杭州梓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减资公告有误,现更正为:
经本公司股东决定: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从100万元减至1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杭州梓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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