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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地区“美丽乡村放心消费创建”启动

发布六大承诺

  本报讯 记者羊荣江报道 近日,“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专项工作组会议暨“美丽乡村放心消费创建”启动仪式在江苏宜兴举行。会上,三省一市市场监管局共同启动长三角地区“美丽乡村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发布“美丽乡村放心消费创建”六大承诺,推动《长三角地区共同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方案(2019—2022)》落地见效。

  长三角地区“美丽乡村放心消费创建”的启动,标志着长三角地区放心消费建设在融入乡村振兴,提升农村消费品质,参与经济建设双循环方面,迈出了新步伐。与此同时,为进一步营造长三角区域安全放心满意消费环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品质消费需求,三省一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发布“美丽乡村放心消费创建”六大承诺: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合同规范,公平买卖;明码标价,消费放心;产品可溯,质量安全;规范行业,树立品牌;维权快捷,接受监督。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我省实际,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总结形成长三角地区满意消费环境建设理论成果,推动“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实施“美丽乡村满意消费”行动,力争到2021年底,建立2000个村级消费维权联络站(点),满意消费乡村区域内30%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建成“满意消费长三角”放心单位;鼓励引导更多企业加入“长三角企业无理由退货承诺联盟”,2021年发展长三角异地异店无理由退货承诺企业300家,继续指导嘉善领跑“满意消费长三角”工作,提前完成2022年底“满意消费长三角”单位培育发展目标;构建放心消费智慧监管平台,打造集动态培育、信息查询、分类统计、区域展示、信息公示、实时管控等功能于一体的“放心消费在浙江”智慧管理平台,提升“满意消费长三角”和“放心消费在浙江”建设数字化动态管理水平;提升长三角地区消费维权处置效能,力争长三角跨区域投诉举报消费纠纷处理率达到100%,构建长三角地区消费维权的社会共治格局,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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