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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未经许可 擅自组团

浙江公布第一批违法经营旅行社业务案例

  本报讯 记者潘仙德报道 “五一”假期快到了,为维护旅行社市场正常秩序,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震慑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省文化和旅游厅近日公布了我省第一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指导案例。

  2019年,周某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借用其他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参加越南游,并和旅游者签订了包价旅游合同。旅游团队成行前被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查获,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按照《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对周某个人罚款1万元。

  2019年,杭州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无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擅自接受徐某等2名旅游者的报名,组织旅游者参加“乌镇一日游”的包价旅游活动。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接到旅游者投诉,经调查取证,按照《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对杭州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罚款1万元,对直接责任人鄢某罚款2000元。

  2019年,韦某利用个人微信群,以自己的名义招徕组织53名旅游者参加港澳6日游的包价旅游活动,收取每位旅游者960元旅游费用,获违法所得12765元。 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接到旅游者投诉后,对案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没收韦某违法所得12765元,并处罚款2万元。

  2020年,金某未经许可,以自己的名义在微信群中发布“象山东门岛东谷湖一日游”路线,组织了58名旅游者参加象山包价旅游活动。金某共向旅游者收取旅游费用1450元。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没收其违法所得200元,并处1万元罚款。

  2020年,慈溪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在受理旅游投诉时发现,旅游活动组织者沈某和祝某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的经营许可,擅自组织55名旅游者参加千岛湖的包价旅游活动,收取每人368元。慈溪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200元,罚款1万元的处理。

  2020年,根据群众举报,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依法对微信群“水田公社俱乐部”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章某、夏某建立微信群“水田公社俱乐部”,利用微信群和线下渠道招徕57 名旅游者参加无锡鼋头渚二日游,获利2149元。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按照《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149元,对“水田公社俱乐部”罚款1万元,对责任人罚款2000元。

  省文化和旅游厅提醒广大旅游者:外出旅游应选择合法正规旅行社,并和旅行社签订书面的包价旅游合同,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如发现违法违规旅游市场经营活动应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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