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放职称评定权还需“自控”和“互认”
微观点:下放职称评定权,对企业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期待下放职称评审权这个“放管服”改革,让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施展才华,撬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钟伟、夏邵怡
近闻,绍兴市全面实施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向具备条件的民营工业企业、产业园区、行业协会、科研创新平台等下放职称评定权,并将职称与“职位”“工资”等个人利益挂钩。
职称评审,一头连着人才培养,一头接着人才使用,但一直未引起企业的足够重视。主要原因是在民营领域,职称评审条件限制多,职称与待遇无直接联系,导致职工参与动力不足。
新政策打破了职称评定在学历、资历等方面的限制。下放职称评定权,对企业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机遇是有助于企业筛选出更符合发展需要的人才,推动人才管理体系建设,为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支撑;挑战是企业自主评审职称,容易受人情世故影响,出现评审条件过宽、评审程序不严等问题,导致评审失控、职称泛滥,有悖评审一批、激活一片的初衷。
职称评定要做好“自控”。要建立健全企业职称评定体制,创新评审办法,科学设置评委,严格评审程序,严控评审标准,严守评审纪律,提升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政府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和程序监管,防止政策变形、执行走样,维护评审工作的权威性。对于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企业,可暂停其自主评审工作甚至收回评审权。要明确职级与薪酬相对应,形成一套完整的薪酬体系,以实实在在的收入提升、职业发展激励员工不断进步。
企业自评职称,下放的是权力,激发的是活力。对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而言,凭自己的努力达到一定的技能水平,就可以取得相应的职称,继而获得更好的上升空间和相关待遇,自然更加专注干事、潜心钻研,进一步激发劳动热情和创造力。
一家企业评审的职称,是否会得到另一家企业的认可?绍兴认定的职称,能否畅通长三角、走遍全中国?这就涉及到民营企业自评职称的“互认”问题。职称资格互认,有助于打破企业和地区之间的人才流动壁垒,促进人才流动和灵活就业,更加有利于社会、企业和个人等多方利益发展。
要建立职称互认机制,确保人才在跨地区、跨单位流动时,无需重新评审或者确认,由用人单位按需择优自主聘用,享受同等待遇。要把职称互认纳入“最多跑一次”改革范畴,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搭建职称评审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企业和区域职称评审系统的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为专业技术人才和用人单位申报评审职称、开展信息查询等提供便利服务。
不拘一格评人才,不拘一格用人才。期待下放职称评审权这个“放管服”改革,让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施展才华,撬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