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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工报视野·广告

公告

  金华浙中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4月29日股东会决定:金华浙中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拟将注册资本从500万元减至218元,现予以公告。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金华浙中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7日

  宁波林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遗失公章3302120275286,财务章3302120275287,声明作废

  金华金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遗失财务章3307030040072、法人章(骆爱香),声明作废

  新昌县金腾机械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306240030888、财务专用章,编码3306240030887,声明作废

  石芬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码320381198202130328,特此声明。

  宁波市奉化区清松环保技术服务部遗失财务章一枚,编号3302240127347,声明作废

  台州市椒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委员会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开户行:浦发银行台州市分行,核准号:Z3450000196503,账号:81010154900000418,声明作废。

  杭州隆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发票章、财务章各一枚,声明作废。

  王玉海,身份证号220381197409232819,于2021年4月23日起与浙江一番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及浙江鑫笙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再无任何关系,所涉及到的分红、管理、利润、债务及纠纷与我本人再无任何关系,特此声明

  清算公告:杭州市富阳区星星兴培训学校经董事会决议:经董事会研究决定终止学校办学,并到相关部门办理终止手续。请债权人自2021年4月12日起45日内向本单位申报债权。特此公告。清算小组成员:叶连琴、王艺语、叶连华、潘依、何孟婷,联系人:叶连琴,联系地址: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桂花西路25号3楼,联系电话:13868188085,邮箱:327933703@qq.com 杭州市富阳区星星兴培训学校 2021年4月12日

  绍兴柯桥格伟贸易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5月10日股东会决议,绍兴柯桥格伟贸易有限公司拟将注册资本从100万元减至10万元,现予公告。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绍兴柯桥格伟贸易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7日 

  绍兴柯桥聿美贸易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5月10日股东会决议,绍兴柯桥聿美贸易有限公司拟将注册资本从100万元减至10万元,现予公告。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绍兴柯桥聿美贸易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7日 

  绍兴市柯桥区侃兴房产营销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5月10日股东会决议,绍兴市柯桥区侃兴房产营销有限公司拟将注册资本从50万元减至10万元,现予公告。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绍兴市柯桥区侃兴房产营销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7日

  浙江琳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决定: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从5800万元减至5582.50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浙江琳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千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决定: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从2000万元减至1910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浙江千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千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决定: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从2060万元减至1960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浙江千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能达华威设备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决定: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从2484.50万元减至2298.50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杭州能达华威设备有限公司

  嘉兴市千钟苗木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决定: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从500万元减至490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嘉兴市千钟苗木有限公司


浙江工人日报 工报视野·广告 00004 公告 2021-05-17 2 2021年05月17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