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吴瑛与上海贝贝强景观设计中心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2016)浙0603民初9021号判决确定的,对债务人浙江美德丰贸易有限公司、担保人绍兴市蔚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周庆德、王安珠享有的编号为0931150424001号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项下的相应权利,到2020年12月20日共欠本金400万,利息1535631.6元,本息合计5535631.6元。自2021年5月23日起,已经依法转让给上海贝贝强景观设计中心享有。现以公告的方式通知债务人浙江美德丰贸易有限公司及其担保人绍兴市蔚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周庆德、王安珠,请尽快向上海贝贝强景观设计中心履行还本付息和担保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