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注销公告
浙江东海海洋研究院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决定注销,清算组已成立,望债权人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电话:1396225530。
浙江东海海洋研究院
2021年7月14日
浙江东海海洋研究院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决定注销,清算组已成立,望债权人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电话:1396225530。
浙江东海海洋研究院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