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尤需清廉“护航”
微观点: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厘清政商行为边界、重塑政企关系。唯有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才能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不断为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注入源头活水。
■钟伟、夏邵怡
近日,省纪委省监委制定出台《关于监督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要求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立足职责职能,切实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和保障作用,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浙江的光荣使命。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民营经济创造了全省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生产总值、70%以上的外贸出口、80%以上的就业岗位和90%以上的新增就业岗位。发展以民营经济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是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必由之路;为民营经济良性发展提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也是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题中之义。
然而,民营经济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容易滋生大量的腐败行为。慎重稳妥地处理好民营经济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关系,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清廉民企建设,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等职能,主动融入发展大局,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护航”。
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厘清政商行为边界、重塑政企关系。要理顺政府职能,打通数据壁垒,减少审批手续,避免管理出现“断档”、公共服务出现“真空”,彻底解决政府“越位”“错位”“缺位”等问题。要坚决杜绝涉企服务中故意刁难、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现象,严厉查处对民营企业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乱摊派、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以及把政策优惠当成熟人的“福利”“红包”,或以政策、纪律为借口把民营企业合理诉求拒之门外等行为。
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紧盯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政务服务中的作风问题,督促“领跑竞跑”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要坚决查处诸如数字作秀等形式主义问题,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打通惠企政策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资金惠及企业,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要把驻企服务成效作为检验干部作风、能力、水平的试金石,全程跟踪掌控驻企干部在服务企业中的实际表现,对履职不力的及时通报问责,切实督促驻企服务员担当作为。
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政务服务品质,将“四风”整治成效转化为惠企利民实效。要进一步推动相关部门强化职能整合,围绕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竣工验收、人才引进、科技创新、就业帮扶、金融扶持等重点领域,把治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与整治“四风”、提升干部作风相结合,持续深入跟进解决问题。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着力整治工作推进不力、作风不实、敷衍应付等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核查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为“最多跑一次”改革扫清障碍。
民营经济和党风廉政建设,两者看似属于不同范畴、不同性质,实则是紧密相联、互为影响。唯有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才能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不断为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注入源头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