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电厂三期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告
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工程名称:乐清电厂三期送出工程 工程组成和规模:(1)四都50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本期扩建2个500kV至乐清电厂出线间隔,扩建工程在围墙内进行,不新征用地。(2)乐清电厂三期~四都双回500kV线路工程:本期工程将现状乐清电厂一二期~天柱500kV双回线路开断,新建线路接入乐清电厂三期和四都变电站,形成乐清电厂三期~四都双回500kV线路,其中新建同塔双回500kV线路长度约4.5km,利用已建乐清电厂一二期~天柱500kV双回线路约14.5km。本工程位于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境内。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j.sgcc.com.cn/”,“通知公告”栏。(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黄龙路8号;传真:0571-51103129)。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河南中路99号;联系电话:021-22017424)。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宝贵意见。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按上述网络链接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填写好的表格按如下方式邮寄或邮件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传真:0571-51103129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黄龙路8号;邮编:310007 联系邮箱:26470927@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