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昌县南明街道和华信息咨询服务部遗失发票专用章一枚,无编码,声明作废。
新昌县南明街道华顺信息咨询服务部遗失公章一枚,无编码;遗失发票专用章一枚,无编码,声明作废。
本人丢失身份证,身份证号码522723197210151412,特此声明。
宁波毫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遗失财务章33021110011484、法人章(管志力)各一枚,声明作废。
浙江恒真康通实业有限公司遗失公章(33062410008169),财务章(3306241018339),法人章(何康),声明作废。
REV-MED Ine.不慎将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产品技术要求)丢失,注册证书编号:国械注进20163102219,特此声明。
绍兴延诚纺织品有限公司减资公告:根据2021年07月26日股东会决议,绍兴延诚纺织品有限公司拟将注册资本208万元减至108万元,现予以公告。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绍兴延诚纺织品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26日
杭州仕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决定: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从500万元减至200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杭州仕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G60沪昆(杭金衢)高速公路杭州方向五里枢纽至吕塘角枢纽路段罩面封闭施工的公告
根据G60沪昆(杭金衢)高速公路衢州段改扩建工程建设计划,将对吕塘角枢纽至五里枢纽路段杭向罩面封闭施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施工时间
杭州方向: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8月20日
如遇雨天等特殊情况,顺延施工。
二、交通管制措施
(1)G60沪昆(杭金衢)高速公路杭州方向在常山互通、常山东互通采取交替分流管制措施;杭州方向五里枢纽引流至G3京台(黄衢南)高速行驶;
(2)G60沪昆(杭金衢)高速公路常山西、常山、常山东、衢州西、衢州东收费站杭州方向进口关闭;杭州方向衢州服务区、后坞停车区暂停提供所有休息、就餐、加油等服务;
(3)G3京台(黄衢南)高速往黄山方向五里枢纽转G60沪昆(杭金衢)高速C、G匝道采取关闭管制措施;往南平方向五里枢纽转G60沪昆(杭金衢)高速A、E匝道采取关闭管制措施;
(4)G3京台(黄衢南)高速衢州南收费站双向进口关闭。
特别提醒:因G6021(杭新景)渊底枢纽至上方互通路段危化品车辆禁止通行,建议危化品车辆衢州南下高速绕行避开该路段。
三、友情提示
(1)此次封闭施工,给广大司乘人员出行带来不便,出行前请开启导航做好出行线路规划,以免耽误您的行程,相关绕行线路请关注衢州高速交警微信公众号。
(2)出行期间请提前开启导航并密切关注沿线电子情报和枢纽、互通、收费站口等信息告示,遵守交通标志标牌指引,支持配合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疏导,严禁在高速公路主线违规停车、倒车,注意行车安全。
(3)施工期间将通过电台、互联网、电子情报板等媒体即时发布有关交通信息,敬请关注收听收看FM93浙江电台交通之声、FM97.5衢州交通之声、高速交警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媒体渠道信息。
施工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衢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衢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衢州管理中心
杭金衢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二期指挥部
浙江省电信系统职工技术协会不慎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遗失,浙社证字第2208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30000501870477M。声明作废。
乐清电厂三期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告
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工程名称:乐清电厂三期送出工程 工程组成和规模:(1)四都50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本期扩建2个500kV至乐清电厂出线间隔,扩建工程在围墙内进行,不新征用地。(2)乐清电厂三期~四都双回500kV线路工程:本期工程将现状乐清电厂一二期~天柱500kV双回线路开断,新建线路接入乐清电厂三期和四都变电站,形成乐清电厂三期~四都双回500kV线路,其中新建同塔双回500kV线路长度约4.5km,利用已建乐清电厂一二期~天柱500kV双回线路约14.5km。本工程位于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境内。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j.sgcc.com.cn/”,“通知公告”栏。(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黄龙路8号;传真:0571-51103129)。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河南中路99号;联系电话:021-22017424)。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宝贵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按上述网络链接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填写好的表格按如下方式邮寄或邮件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传真:0571-51103129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黄龙路8号;邮编:310007
联系邮箱:26470927@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