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边界 深协作
“四省一市”建立跨区域药品监管协作机制
本报讯 记者曾晨路报道 7月28日,首届长三角药品科学监管与创新发展一体化协作大会在嘉善举行,正式建立“四省一市”跨区域药品监管协作机制,共同推进区域药品科学监管与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去边界、深合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正全面提速。会上,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及毗邻省江西“四省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签订《长江三角洲区域药品科学监管与创新发展一体化建设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构建跨区域药品监管协作机制,以一体化示范区为先手棋和突破口,全力助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备忘录》确定的合作内容包括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合作、推进药品检查资源开放共享、建立区域稽查协作机制、推进药品安全风险防控合作、协同提升药品技术支撑能力、协同推进药品安全法治建设、协同加强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协同加强数字药监建设、协同推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共同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等十项。并建立长三角药品科学监管与创新发展一体化协作会议(以下简称“协作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协作会议,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随着《备忘录》的签订,“四省一市”药监部门将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按照全域全方位的要求,探索建立区域药品监管领域“互认互信、联查联审、共建共享”长效合作机制,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共同推进区域药品科学监管与医药产业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