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释放 主动披露政策红利
为企业减免滞纳金
本报讯 记者张浩呈报道 “多亏了海关的主动披露政策,公司不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还减免了税款滞纳金21.96万元。”近日,日本电产芝浦(浙江)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科长徐娟感慨道。
徐娟口中的“主动披露政策”是海关为进一步推动进出口企业守法自律而出台的一项重要配套制度。
2019年10月17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处理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进出口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有漏缴税款等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可以主动向海关报告,经海关认定可享受从轻、减轻、甚至免于行政处罚的政策;同时,补缴海关税款产生的滞纳金还可以申请减免。
不久前,徐娟参加了杭州海关所属嘉兴海关主动披露相关政策宣讲会。会后,企业自查发现此前在申报进口货物时,漏报特许权使用费,导致漏缴海关税款。企业不但要补缴税款和税款滞纳金,还有面临行政处罚的风险。
“我们是海关一般认证企业,特别关心会不会受到行政处罚。一旦信用评级下降,将会失去多项通关便利化政策的福利。”徐娟直言,“自查发现后,我们马上与海关取得联系,如实披露这起涉税违规行为。”
据了解,近年来,嘉兴海关通过举办主动披露政策宣讲会,提醒相关企业对照自查并在发现问题后尽快报告,引导相关企业增强守法自律意识;通过线上的远程视频和邮件等“互联网+海关”的方式开展主动披露指导,完成网签并开通申请,解决了企业遇到的主动披露流程不熟悉、文书填制不规范等问题。
根据主动披露政策,嘉兴海关核实认定企业在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后向海关主动披露,漏缴税款占应缴纳税款比例10%以下且主动消除危害后果,依法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