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服务全覆盖
我省义务教育进入“双减”时间
记者李凡报道 26日,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明确全省各小学、初中均要开设课后服务项目,实现课后服务学校全覆盖、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全覆盖。
《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省义务教育正式进入“双减”时间。《实施意见》提出了哪些新要求?现通过“十问十答”对其作一解读。
1. 为什么要进一步推动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
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帮助家长缓解接送孩子困难的民生工程,是贯彻落实“双减”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主动占领教育阵地,让教育更好回归学校、让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实现“五育并举”的重要途径。
2. 什么是课后服务?哪些可列入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范围?
课后服务是指学校完成国家课程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为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由学校为主承担、基于学生自愿、面向有需求的学生、具有公益属性、非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课后育人服务。主要包括:放学后托管服务、初中晚自习服务、免费线上学习服务、暑期托管服务,以及配套的就餐服务等。
3. 实施课后服务应遵循哪些原则?
《实施意见》明确,实施课后服务应遵循学校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学生自愿与主动服务相结合、教师自愿与统筹安排相结合、公益普惠与成本分担相结合、教师指导与学生自学相结合的原则。
4. 托管服务采取什么模式?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安排托管时间?
《实施意见》明确,托管服务可采取“基本服务+拓展服务”的模式。基本服务包括看护、指导完成作业、对学困生进行个别辅导与答疑等;拓展服务指学校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等项目的兴趣小组活动及社团活动。在正常教学日期间,学校应每天开展托管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托管时间不少于2小时;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5. 初中晚自习服务是怎么安排的?
《实施意见》明确,各地可因地制宜开设初中晚自习服务。初中晚自习服务基于学校自主、学生自愿前提,主要为部分确有需求的学生自主学习提供场地和条件;同时对有需要的学生开展个别辅导、自学指导和学业答疑。非寄宿制初中学生在校晚自习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允许学生早退;寄宿制初中晚自习安排应充分保障学生寝前准备与睡眠时间。
6. 课后服务工作都由学校教师承担吗?
《实施意见》明确,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为主承担。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可聘请退休教师、志愿者、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等一起参与工作。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实绩应作为评比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7. 可以利用哪些校外青少年活动场所开展课后服务?
《实施意见》明确,各地有关部门要发挥好当地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展览中心、红色景点、研学基地、乡村文化礼堂、村(社区)儿童之家等校外青少年活动场所作用,共同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8. 可以引进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吗?
《实施意见》明确,学校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求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参与。各地要依法科学设定准入条件,遴选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并动态形成“白名单”供学校选用。学校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在“白名单”范围内选择非学科类教育培训项目进入校园,充实课后服务。
9. 如何保障课后服务经费?
《实施意见》明确,各地要积极制定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多种方式保障课后服务经费,确保课后服务得以持续顺利实施。各地要确保学校场所及设施无偿向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开放,线上学习资源免费向学生提供;要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确定课后服务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10. 《实施意见》对进一步规范学校课后服务强调了哪些要求?
就进一步规范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强调,学校课后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引进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等事项要全面公开,接受监督;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组织学生讲授新课,严禁学校违规收费,对学校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依法依规查处公办学校教师的校外有偿补课行为和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行为,对查实的违规教师要严肃处理;有关部门要将落实课后服务工作情况及实际成效,作为督查督办、内部审计、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