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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酒店偷拍”亟须“综合施治”

  微观点:近年来,“酒店偷拍”事件屡屡发生,笔者以为,对这一问题亟须“综合施治”。当然,旅客也要学会“自防”,多一些“警惕性”,以免一时疏忽而“被偷拍”。

  ■廖卫芳

  据媒体报道,日前,网友李先生通过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发帖反映,8月7日晚,他入住象山一家酒店后,发现房间电视机下方有个摄像头,正对着床铺。惊愕之下,他马上报警。当晚,象山县公安局丹西派出所民警到现场拆除摄像头,并立即展开调查。8月20日,事情有了进展。象山县公安局丹西派出所的办案民警告诉笔者,安装摄像头的嫌疑人是酒店房客,现已被抓获并被拘留。警方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年来,“酒店偷拍”事件屡屡发生,已成为酒店行业的一大顽疾,饱受社会诟病。据了解,这些“偷拍神器”往往是不法之徒利用到酒店入住的机会,偷偷地将“偷拍神器”安装在插座、路由器、纸巾盒、台灯等这些较为“隐蔽”的设备上,通过出售偷拍到的视频从中赚取不义之财。由于“偷拍神器”属于针孔摄像头,体积小、安装隐蔽,不易被发现,因而在酒店里旅客被偷拍已成为“家常便饭”。

  其实,大多数旅客入住酒店时,关注的往往是酒店住宿的卫生和环境,根本不会想到自己稍不小心就会成为“被偷拍”的对象。一些旅客在酒店入住的“隐私”被偷拍、被传播,这让旅客“很受伤”,也“很无奈”。如此,这叫旅客情何以堪?

  因此,笔者以为,打击“酒店偷拍”亟须“综合施治”。首先,监管要到位。工商、消协等监管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对生产、销售“偷拍神器”的厂家和商家要严检查、严管理、严监督,从源头上遏制“偷拍神器”的生产和销售,从而堵住“偷拍漏洞”。其次,执法要从严。执法部门要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器材等打击力度,一经发现,就要依法收缴、查封生产场所,销毁非法设备、器材,并采取“高额罚单”的处罚措施,让其付出“沉重的代价”,倒逼其遵规守法。同时,对恶意偷拍者进行严打击、严处罚,该刑拘的要刑拘,绝不姑息迁就。其三,酒店要尽管理责任。酒店作为经营的管理者,理应尽到管理责任,不妨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客房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对客房内的设施、设备进行逐一检查,及时排除安装在客房各个角落里的“偷拍神器”,以确保旅客的隐私权不受侵犯。

  当然,旅客也要学会“自防”。旅客入住酒店,除了关注卫生和环境之外,也要养成关注“隐私”泄露的安全问题,不妨多一些“警惕性”。入住前,不妨先仔细对客房里的一些较为隐蔽的设备、设施“查一遍”,以防一时疏忽而“被偷拍”。


浙江工人日报 民声·广告 00002 打击“酒店偷拍”亟须“综合施治” 2021-08-28 2 2021年08月28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