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机构”“黑医师”大肆违法行医
省卫健委通报非法医疗美容十大典型案例 2020年以来,查处医疗美容案件1080件
本报讯 记者程雪报道 随着医疗美容行业的迅速发展,部分医疗美容机构和“黑机构”“黑医师”急功近利,罔顾职业道德,违法违规操作,极大地损害了人民的健康权益。日前,省卫生健康委通报非法医疗美容十大典型案例,涉及无证开展医疗美容项目、非法行医等内容。
近年来,针对医疗美容行业乱象,省卫健委主动作为,综合施策,重拳打击,有效整顿规范了医疗美容行业秩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20年以来,共查处医疗美容机构违法案件761起,罚没款857.7万元,吊销机构许可证10家,责令停业17家,吊销医师证1人,暂停执业22人;查处非法医疗美容案件1080件,罚没款3861.4万元。
在省卫健委通报非法医疗美容十大典型案例中,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为顾客开展医疗美容项目或诊疗服务的不占少数。以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查处大溏纹身文化艺术工作室无证开展医疗美容案为例,当事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为顾客开展去文身、去文眉、穿孔(耳、唇、舌、乳、眉、脐、鼻等部位)等医疗美容项目。拱墅区卫生健康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激光皮秒仪两台及激光美容仪一台、耳钉枪一把,没收违法所得33937元,罚款人民币61735元的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宁波馥灵美容有限公司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使用微针(纳米水晶笔)、射频导入仪为顾客开展妊娠纹修复医疗美容诊疗服务。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三台仪器及纳米水晶笔9支、没收违法所得92530元、罚款人民币1387950元的行政处罚。
医疗美容,要最佳效果,也要防不良后果。在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健康局查处杭州西美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西溪银泰城医疗美容门诊部超量吸脂与其技术能力不相适应等案中,当事人开办的门诊部仅能开展吸脂量<2000ml的手术,可是却无视风险,超出其技术能力为5名顾客超量开展脂肪抽吸术,且单次抽出纯脂肪均超过3000ml。令人更加“揪心”的是,本案查实当事人聘用的赵某(非美容主诊医师)伪造主诊医师马某签名并独立开展医疗美容手术。西湖区卫生健康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吊销美容外科和麻醉科诊疗科目、罚款人民币53000元。该门诊部同时被降格为美容诊所。另对伪造签名的医师赵某作出暂停执业活动7个月的行政处罚。
类似非法行医的情况也在洪某非法医美追究刑事责任案中出现。今年5月,当事人洪某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在某居民楼内开展肉毒素注射等非法医美行为。另查明,洪某非法开展医疗美容在2016年和2019年先后两次被查处,洪某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已涉嫌非法行医罪,玉环市卫生健康局以洪某涉嫌非法行医罪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已经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等待洪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过分夸大医疗美容项目的功效是美容市场乱象之一。在德清县卫生健康局查处张某某未经执业许可擅自执业案中,当事人张某某不仅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祛睑黄疣医疗美容项目,还通过宣传“植物提取秘方、无副作用”来吸引消费者,同时以配方保密为由规避执法部门检查。经检测,其开展项目使用的“太极植物古方”含氢氧化钙和碳酸钠两种腐蚀剂,会侵蚀消费者皮肤,甚至导致毁容。德清县卫生健康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用于医疗美容的药品、器械,罚款人民币50000元的行政处罚。
行业乱象不断,浙江重拳出击。下一步,我省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将紧盯与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对无视国家法律规定,屡教不改、顶风违法、情节恶劣、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非法医疗美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决不手软。省卫健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医疗美容行为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不要轻信广告宣传或他人介绍,在选择医疗美容服务时,选择正规的医疗美容机构、正规的医生及正规的产品。如发现非法医疗美容行为,可通过拨打12345热线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平台,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