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浙江星辰四海纺织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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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1年4月1日的贷款本金、利息,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单位为元;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向债权人偿还的利息及相应权利/权益,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或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2. 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合并、分立、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破产、清算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民事责任。 3. 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及其他连带清偿责任人。 4. 关于债权本息金额,特别是利息(包括罚息、复利等)的具体金额以借款合同约定或法律文书所确认的计算方式计算为准。 5. 本公告如有差错,以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等资产档案和判决、裁定为准。 |
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浙江星辰四海纺织有限公司达成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浙江星辰四海纺织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特此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浙江星辰四海纺织有限公司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江星辰四海纺织有限公司履行主债务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浙江星辰四海纺织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