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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推出全国首款科研仪器设备“共享保”

为大型科研仪器上保险

  本报讯 记者程雪报道 科研工作离不开大型科研仪器,如何物尽所用发挥它们的共享价值?日前,在省科技厅指导下,省科技项目管理中心创新引入金融创新的“活水”,积极探索建立大型科研仪器保险保障机制,联合太平科技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发了全国首款科研仪器设备保险产品——“共享保”。

  2019年,我省启动了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建设。截至目前,已经集聚了800余个创新载体(高校院所、省级企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等)3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13000余台。然而,目前“共享成了摆设,平台留在网上”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很多创新载体的服务积极性不高,怕仪器在使用过程中若受到损坏,难以定责、担责、追责。入网的仪器设备没有真正发挥共享价值。

  “共享保”产品是一款以“政府+平台+保险”服务模式来保障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的保险产品,以“为仪器上保险”的新型投保理念,为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开展增信兜底,让那些平台上的仪器设备更好地动起来、活起来,充分调动各方人员的积极性,激活科技资源共享。针对创新载体最顾虑的问题——科研仪器在开展开放共享工作中发生损毁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这款产品开创了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与科技保险合作的先河。

  浙江理工大学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创新载体。据了解,首批投保的是浙江理工大学的113台大型科研仪器,保费近10万元。这批大型科研仪器的选择标准是入网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单台仪器价值大于30万元,安装物联网传感器且运行状况较好。保额分为80万元以上和80万元以下两档,保费分别为1000元/台/年和800元/台/年,最高保额达到8万元。保险期间,这些大型科研仪器因开放共享使用中意外事故、突发性、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的损失,部分维修费用将由保险公司承担。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聚焦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一指办”等创新服务,发挥“共享保”等金融工具赋能,提高大型科研仪器资源利用率,为服务科技创新和社会需求提供丰厚土壤,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效支撑。


浙江工人日报 科学 00003 为大型科研仪器上保险 2021-10-26 2 2021年10月2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