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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在职职工医疗互助开始办理

  本报讯 记者曾晨路 通讯员王钰哲、赵强报道 日前,记者从杭州市总工会获悉,2022年度第十一期在职职工医疗互助已开始办理。基层工会需在今年12月15日之前在杭州市智慧工会系统线上申报办理并按照规定交纳互助金。

  据介绍,2022年度第十一期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政策有所调整。根据《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杭州市总工会出台了《杭州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办法实施细则补充规定》,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完善。其中,在重大疾病和住院生活补助互助保障项目上明确,原位癌、恶性肿瘤——轻度、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与住院生活补助可同时享受,但重大疾病与住院生活补助不重复享受。

  “在医保范围之外,医疗互助相当于起了‘二次报销’的作用。在一个互助周期内,最高补助金可达65200元。”杭州市总工会保障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职工医疗互助包含了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自负医疗费补助互助保障、重大疾病和住院生活补助互助保障、女职工特殊疾病补助互助保障三项内容,为患大病重症而陷入生活困难的职工撑起了一把“保护伞”。据统计,截至9月30日,2021年全市参加职工医疗互助的人员中已有48687人享受到医疗互助保障金591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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