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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法治

我省公布一批校外培训违法典型案例

涉及广告、合同、价格和不正当竞争等多种违法情形

  本报讯 记者羊荣江报道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广大家长最为关心的就是政策是否执行到位,有没有校外培训机构“顶风作案”?昨日,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一批校外培训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件,涉及广告、合同、价格和不正当竞争等多种违法情形。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包括:

  台州市星火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台州市星火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通过招生微信群及微信朋友圈发布含“星火教育老师全部来自985、211重点大学……名额剩余5%”等内容的宣传广告。经查,实际上毕业于985、211重点大学教师占比仅30.1%,课程名额剩余29.2%。另外,当事人自行设计制作并通过自有微信公众号发布软文广告,广告中含有“寒假1对1突破、限时99元/科、武汉大学、朱××”等文字描述以及照片。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等行为。依据《广告法》,2021年9月,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4.4万元。

  杭州青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当事人杭州青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为招收学生,自行编辑并通过自有微信公众服务号发布的招生信息,在“初中美术生可以考哪些学校?”板块关于《各大美术类附中、高中通览》的说明中引用了中国地图。该地图经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审查鉴定,存在漏绘钓鱼岛、赤尾屿及南海诸岛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相关规定,属于发布损害国家尊严的广告行为。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相关规定,2021年9月,杭州市富阳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万元。

  此外,艾丽思(杭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当事人被处罚款5.94万元;宁海县鹏晨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当事人被处罚款6万元;宁波新通外语专修学校发布虚假广告案,当事人被处罚款4万元;宁波市鄞州区一聪教育培训有限公司价格违法案,当事人被处罚款30万元;绍兴市柯桥区文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当事人被处罚款1万元;岱山县新飞艺舞舞蹈培训有限公司价格违法和不正当竞争案,当事人被处罚款3万元;苍南县易知秀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合同违法案,当事人被处罚款1.5万元;宁波星易艺术特长培训有限公司合同违法案,当事人被处罚款5000元。

  为使校外培训机构引以为戒、严格自律,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加以甄别防范、监督举报。


浙江工人日报 法治 00002 我省公布一批校外培训违法典型案例 2021-11-02 2 2021年11月0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