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第三批民生领域典型案例
立案查处相关案件2207件 罚没5266万余元
本报讯 记者羊荣江报道 民生无小事,继今年7月、9月公布两批“铁拳”行动民生领域典型案例后,12月1日,省市场监管局对外公布了第三批典型案例。
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以来,省市场监管局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该专项行动聚焦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重拳出击。为使“铁拳”行动取得实效,我省在全国率先上线“浙江市场监管执法在线”,用大数据手段指导各地开展执法工作,实现全省性执法行动的系统部署、全程掌控、实时指挥,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和“山寨”酒水饮料行为,依法严查劣质钢筋、线缆、儿童玩具和翻新“黑气瓶”,大力整治“神医”“神药”等虚假医疗广告和中介机构“乱收费”现象,集中强力惩戒违法主体,优化市场营商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了解,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共立案查处相关案件2207件,结案2025件,罚没款5266万余元,入围全国“铁拳”行动典型案例数量第一。同时,省市场监管局积极对接省公安厅开展大要案查处及行刑衔接工作,目前,共移送司法机关106件违法犯罪案件。
此次公布的第三批典型案例具体包括:
温州市查处温州西山酒业有限公司无证生产白酒和虚假白酒标签案。截至案发时,当事人累计销售金额200余万元,获利60余万元。9月10日,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温州西山酒业有限公司无证生产白酒和虚假白酒标签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没1012.3万元的行政处罚。
杭州市萧山区查处何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经查,何某某等人依托互联网交易,以抖音直播卖衣服为掩护,从广东等地采购假鞋,通过微信群联系下家出货。2021年5月,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破获何某某团伙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并对侵权商品来源进行追溯,查获生产销售源头,共涉及浙江、广东两省4个团伙,刑拘7人,涉案金额2000万元。
海宁市查处石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当事人石某某于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间,多次通过微信渠道从他人处购买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JGELZ精戈速溶咖啡固体饮料”共270盒,并通过其个人微信对外销售。截至案发,当事人涉案货值金额58050元,违法所得825元。8月18日,海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石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没款65.5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还公布了苍南县查处苍南百香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早产”食品案,德清县查处德清乾元阿宝钢材经营部销售不合格热轧带肋钢筋案,温岭市查处温岭市管道燃气公司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案,余姚市查处余姚市三发液氨灌装站充装未办理使用登记以及超期未检钢瓶案,杭州市上城区查处杭州华实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宁波市江北区查处宁波江北黎姝养生馆虚假宣传案,诸暨市查处诸暨中加光学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未经强制性认证的儿童望远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