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浙江工人日报》第4版公告栏刊登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关于浙江海力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6户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现将原基准日2021年4月20日更改为2021年10月31日。
特此说明。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1年12月11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浙江工人日报》第4版公告栏刊登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关于浙江海力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6户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现将原基准日2021年4月20日更改为2021年10月31日。
特此说明。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1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