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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冬天有点暖

湖州市吴兴区检察院为47名农民工讨回欠薪

  本报讯 通讯员范跃红、王汝晋报道 “检察官,王某欠我们的工钱已经全部到账了!谢谢你们啊!”近日,冬日暖阳中,农民工老李给湖州市吴兴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打来了电话。

  不久前,老李和他的46名工友告别“忧酬烦薪”,拿回共计33万余元劳动报酬。

  今年1月初,王某经营的某公司承包了湖州一家酒店的装修工程项目,老李和他的工友成为王某的雇工。同年5月,装修施工项目结束,王某在收到80余万元工程款的情况下,仍拖欠农民工工程项目劳动报酬。接到部分农民工维权投诉后,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迅速核实情况,调查过程中王某承认存在拖欠劳动报酬的事实,并承诺于7月底前足额支付。但之后,王某仍以各种理由一直拖欠。

  8月中旬,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送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王某限期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王某仍不支付,而且不配合调查。10月23日,社保部门将王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10月底,公安机关对王某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吴兴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在办案过程中,王某有一定的抵触情绪,一直强调自己经营企业不容易……”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为了妥善化解涉案矛盾纠纷,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办案检察官不仅多次参与了当事双方的调解工作,还积极向王某及其亲属进行释法说理,具体讲解相关法律规定,详细解读宽严相济的刑事法律政策。经过多次深入的交流沟通,检察官平和、坦诚的态度,不仅赢得了工友们的信任,也让王某放下了思想包袱。王某对自己欠薪违法行为有了正确的认识,愿意配合支付欠薪。

  随后,检察官多次组织社保部门、公安机关约谈犯罪嫌疑人家属,告知认罪认罚、积极履行支付欠薪义务可获从宽处理的政策,促使王某家属积极筹集资金。近日,王某家属筹措到了33万余元,支付了全部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该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仍不支付,他的行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考虑到王某系初犯,能够及时全部结清农民工欠薪,为保护民营企业的正常经营,最终决定对王某从宽处理,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走出看守所大门的王某,眼中闪烁着泪花,“今后我一定守法经营,绝不拖欠工资!”


浙江工人日报 工报视野·广告 00004 这个冬天有点暖 2021-12-13 2 2021年12月13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