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言别字 须慎用
微观点:建立文化自信是建设精神文明的前提条件,新闻媒体作为传播精神文明的窗口和平台,理应严格使用规范文字向读者传播准确的内容,从而推动全民加入到“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文明行动中来。
■应红枫
阅读报刊,常有媒体以汉字读音音节来替代方言文字刊登,比如用“米鱼”替代“鮸鱼”,用“米道”替代“味道”,等等。那样的别字读来令人别扭,笔者认为那样用文字读音音节来替代方言的做法,是不足取的。
国家提出“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已经半个多世纪了,而现在一些媒体上(特别是网络媒体),打着“方言”幌子的别字却大行其道,实在是让人相当无语!“方言”如果可以抛开基本语义,仅凭各地区对文字读音音节可以书写别字以替代,甚至可以公然出现在正规的媒体上,那么全国各地的地方性语言发音千差万别,那普通话就不用推广了!虽然小众的地方性语言也曾一度在某些地方电视台播出过专门栏目,比如粤语、上海话等,但是随着国家相关制度的出台,以方言播报的新闻节目已基本退出正规的媒体平台。
讲普通话、写规范字,是我们能够拥有文化自信的根本保证。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并于200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国家标准”,确保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四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第五条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第十一条和第十四条更是明确规定,汉语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
2020年9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还发布国办发〔2020〕30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提升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信息、公共服务等系统相关从业人员,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强化学校、机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信息、公共服务等领域语言文字监督检查,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内容。
建立文化自信是建设精神文明的前提条件,新闻媒体作为传播精神文明的窗口和平台,理应严格使用规范文字向读者传播正确的新闻信息内容,杜绝使用不规范的方言谐音字符,使新闻媒体成为使用规范字的表率,更好地推动全民加入到“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文明行动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