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唯一
诸暨枫桥派出所 获评全国“公安楷模” 荣誉称号
本报讯 记者胡翀 通讯员朱芳报道 日前,“公安心向党 护航新征程”第五期全国“公安楷模”发布活动在京举行,11名先进个人和3个优秀集体获表彰。绍兴诸暨市公安局枫桥派出所成为我省唯一获此殊荣的优秀集体。
近年来,枫桥派出所紧紧围绕党建、实干、奉献三个关键词,传承发展“枫桥经验”,构建以民意为导向的枫桥警务模式,树立了人民满意的公安派出所新标杆,辖区的安全感、满意度均为全市第一,实现了警务工作的“零”投诉。
枫桥派出所坚持以“红枫党建”为统领,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有针对性地加强政治教育、忠诚教育、形势教育。在日常工作中,枫桥派出所民警在走访、接处警、案事件处理落实“三问百姓”回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民警“零点三问”内省机制,即:工作有没有到位、有没有要改进的地方、明天开展什么工作,做好自查自纠与外部监督的结合。
枫桥派出所始终把“群众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警务工作的根本标准,通过组织民警开展“枫桥经验”学习、新老民警传帮带、拜群众为师三堂课教学制度,使“迈进枫桥派出所大门槛,先过群众工作这一关”成为每一名民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方面,让全所民警走下去,开展常态化大走访,组织民警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忧、办万家事。另一方面,坚持把群众请进来,定期开展以“议安全防范、议矛盾调处、议案件办理、议法治宣传、议警务监督、创平安社区”为主题的平安议事活动,既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又及时处理各类问题。
坚持“枫桥经验”就地解决问题的最基本精神,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今年以来,枫桥派出所积极推动党委政府建设镇、村(社区)两级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常态化做实社会治理工作。镇中心作为全镇社会治理的主平台,重组设置内部机构,以“常驻、入驻、随驻”三种方式,整合行政资源、警力资源、社会资源,做到“乡镇吹哨、部门报到”;村中心由“一肩挑”书记任主任,统筹驻村干部、村警、网格员、法律顾问专门力量和村干部、社会组织等村级力量,与村两委会合署办公,组团作战,确保将大部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据了解,枫桥派出所成立于1950年7月。这些年来,先后涌现出7名全国优秀人民警察,1名“中国优秀青年卫士”,1名“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2019年6月,枫桥派出所被命名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2019年11月,枫桥派出所被评为全国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2020年4月,枫桥派出所被共青团中央和全国青联联合授予“中国青年五四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