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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如何量化“隐形”的 家务劳动?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引发热议

  通讯员林微微、滕华、胡青蓝报道 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明确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补偿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草案增加离婚时家务劳动经济补偿规定,引发关注和热议,而如何让隐形的家务劳动被看见,如何量化家务劳动成为大家讨论的焦点。

  家务劳动的价值补偿已有判决先例

  全职太太还需“智慧”地展示劳动成果

  无论财富多寡,在面对一段婚姻破裂时,当事双方都不得不直面抚养权、财产分配问题。笔者注意到,近年来,随着全职太太家庭的增多,关于全职太太家务劳动经济价值的认定正以不同案例形式出现。

  笔者从宁波市妇联权益部了解到,在该市妇联维权热线今年接到的650例求助电话中,82%的求助电话与婚姻家庭权益有关,这其中,财产分割、抚养赡养、情感问题等占绝大部分。

  事实上,这一情况相当普遍。笔者在中国司法大数据服务网上搜索发现,2016年至2019年的离婚纠纷争议焦点中,感情破裂、抚养权分别位列第一、第二;财产分割争议、债务争议、房产争议、车辆争议、存款争议、彩礼争议等经济纠纷紧随其后。

  笔者搜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在全国范围内已有不少家务补偿的案例。虽然各案件判决不一,补偿金额也不高,但家务劳动的经济价值的判定已有迹可循。

  今年年初,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适用民法典新规定首次审结一起离婚家务补偿案件。法院一审判决,除了夫妻双方平均分割共同财产10余万元外,当事人王女士获得5万元经济补偿款。

  全职太太的劳动价值,在诉讼中是如何认定的?宁波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章卫光律师表示,一般来说,在实际的离婚诉讼中,法官通过“个案个议”,综合考虑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双方各自的收入水平、文化教育水平、女方对家庭付出的代价,以及因照顾家庭而导致未来赚钱能力的降低等因素,最终确定一个恰当的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对于家务补偿并没有全国或地区统一的标准,要客观量化并进行举证,也相对较困难。

  章卫光建议,全职太太在生活中,可以“智慧”地展示自己的劳动成果,比如,做一桌美味的饭菜、打理整洁漂亮的客厅、精心装扮的房间、耐心陪伴老人就医等,都拍下照片或视频,发给男方或记录下来,比如发在朋友圈里。一方面这是增进家庭和谐,让男方能看见并重视女方的付出;另一方面,如果真走到了诉讼那一步,也能作为全职太太为家庭付出劳动的必要证据。

  全职太太在回归家庭之前

  最好先取得丈夫等家人的支持

  相关法律为家务劳动“正名”,肯定了家务劳动的价值。但法律的落地到观念的普及仍有一段距离,尤其是全职太太的身份、价值,都需要在当今社会观念中被重新审视。

  “女性在决定做全职太太之前,最好先与家人、丈夫协商讨论。毕竟这对于整个家庭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决定。只有在取得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全职太太的身份和价值才能被大家尊重认可。”(下转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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