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温州千墨堂家居有限公司经股东决议解散公司,现公司清算组已成立,为了保证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债权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温州千墨堂家居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温州千墨堂家居有限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申报地址/通讯地点: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衢江路6号第一幢;邮政编码:325000;联系电话:13957796650)。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温州千墨堂家居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尽快向温州千墨堂家居有限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温州千墨堂家居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