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杭州庆春广场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债权债务核查公告
本公司股东(出资人)拟对本公司债权债务进行核查,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本公司财务部门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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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核查公告
本公司股东(出资人)拟对本公司债权债务进行核查,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本公司财务部门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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