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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法治

以法之名 守护少年

瑞安法院发出首份 《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通讯员芮法报道 “我们会在评估案情后决定家庭教育指导期限,制定详细课程,帮助你们提高亲子沟通质量,重塑良好家庭关系,让孩子尽早走出心理阴影。”近日,瑞安法院向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受害人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限期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履行监护教育义务。

  今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该法明确并细化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家庭教育中的定位与职责,引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法定义务,将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具有里程碑意义。

  为配合做好该法的实施工作,瑞安市法院联合瑞安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关工委、市妇联共同出台《关于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对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内容、基本原则、指导范围、职责分工、指导内容、指导期限、效果评估以及违反规定的处理等内容做了明确规定,主要是对家庭教育方法不当或者家庭教育缺失、监护侵害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帮助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改善不当教育方法,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以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

  “家庭教育指导范围包括涉案未成年人强制家庭教育指导、失管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

  “家庭教育指导期限一般为2个月到1年,由瑞安市人民法院、瑞安市人民检察院、瑞安市公安局根据个案决定。”

  “对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按要求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瑞安市人民法院、瑞安市人民检察院、瑞安市公安局可以对其进行口头训诫并发出督促学习令,同步通报基层村社妇联组织督促执行。”

  瑞安法院将细化落实《意见》规定,加强新时代家事审判工作和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根据案件情况积极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家庭教育、司法救助等工作,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升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协同相关部门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培养,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浙江工人日报 法治 00002 以法之名 守护少年 2022-01-18 2 2022年01月1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