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清”政商关系助力 民营经济新飞跃
微观点:以“亲”“清”为核心的新型政商关系,为干部和企业正当交往指明了方向。正常、健康的政商交往,既有利于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又有利于企业按经济规律有序开展经营活动。
■钟伟、章祥
近日召开的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大会指出,要加快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市场机制最活省、改革探索领跑省,给予民营经济更加温暖的阳光、更加丰沛的雨露、更加肥沃的土壤,推动新时代民营经济新飞跃。
当前,疫情防控是头等大事,但也要高度关注疫情背景下民营经济的发展状况,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经济下行压力等多种因素叠加影响下,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普遍受到冲击。在企业积极采取各种措施自救之际,召开民营经济发展大会,传递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心,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无疑是稳企赋能、提振信心之举。
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民营经济创造了全省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生产总值、70%以上的外贸出口、80%以上的就业岗位和90%以上的新增就业岗位。打造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高地,是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必由之路;为民营经济良性发展提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也是建设浙江“重要窗口”的题中之义。
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打通惠企政策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减税降费直达快享、金融活水精准滴灌、要素保障高效有力,市场主体才会充分活跃起来、壮大起来。纪检监察机关应密切关注民营企业的生存状况,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在制定涉企政策时充分征求民营企业意见,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中梗阻”问题,确保政策措施与企业需求无缝对接、精准衔接。
落实惠企政策,切实解难纾困,最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祟。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政务服务中映射出的作风问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发挥监察职能,坚决查处数字作秀、利好政策落地难等形式主义问题,以最快速度、最高效率推动各项惠企助企政策、资金落实落细,落地见效。
以“亲”“清”为核心的新型政商关系,为干部和企业正当交往指明了方向。科学辩证地处理好“亲”“清”政商关系,不仅有利于巩固从严治党成果、优化政治生态,对于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先行和共同富裕示范都具有重大意义。
营造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需要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职能,厘清政商行为边界、重塑政企关系,引导党员干部尤其是驻企服务员以联系、服务民营企业为本职,做到亲而有度守底线、清而有为敢担当。要以法律法规、党纪政纪为准绳,突出做好“听、引、帮”工作,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政企沟通机制,使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反映问题、解决困难的渠道更加通畅,坚决杜绝滥用权力或借职务之便获取个人特殊利益等行为。
正常、健康的政商交往,既有利于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又有利于企业按经济规律有序开展经营活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不但要亲而有度,更要清而有为,杜绝“疏而不腐”倾向,走出“清而不为”误区。纪检监察机关要研究制定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主动为干事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彻底打消干部服务企业的顾虑,以最有力、最及时、最温暖的“三服务”,全面提升民营经济创新力竞争力,助力民营企业实现创新能力更强、应变能力更强、产业结构更优、绿色低碳更优、开放层次更高、治理效能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