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小微企业等 送上“新动能”
我省出台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20条举措
本报讯 记者羊荣江报道 昨日,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政策举措二十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重点,量身定做、精准施策,为市场主体发展送上“新动能”。
《通知》突出需求导向,聚焦市场主体发展的实际困难和发展诉求,着眼市场主体发展各环节、各领域,采取改革的办法破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系统集成市场监管部门监管和服务职能,强化与前期政策的衔接,全面推动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整体跃迁,壮大市场主体发展根基。
截至2021年年底,我省在册市场主体总量达到860多万户,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占全部市场主体近96%,是全省经济发展的基本盘。但随着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传导到微观层面,市场主体发展已由“多进少出、快进慢出”的“快速发展期”向“多进多出、快进快出”的“盘整转型期”过渡,面临成本压力加大、发展动力不足等多重困难。
在这样的背景下,省市场监管局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实际困难和发展诉求为重点,编制出台20条政策举措,着力优准入、促创新、增动能、拓渠道、减负担、护秩序,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0条政策举措具体包括:优化市场主体全周期管理服务、深化质量技术全要素精准赋能、促进知识产权全方位创新创造、强化市场秩序全过程公正监管等四大块内容。
记者注意到,在优化市场主体全周期管理服务上,具体有:极简审批许可、便利开办登记、畅通出清渠道、推行“多报合一”、创新融资供给、减轻经营负担、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等7条政策举措。
在深化质量技术全要素精准赋能上,具体有:提升产业质量水平、强化质量基础支撑、优化专家入企帮扶、提升市场循环质量等4条政策举措。
在促进知识产权全方位创新创造上的政策举措有:培育知识产权强企、提升产业专利密度、探索知识产权集中采购制度、完善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构建最严保护机制等5条。
在强化市场秩序全过程公正监管上,具体有:推进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深化平台经济监管创新、完善新型信用监管机制、建立柔性监管容错制度等4条政策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