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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更多 新就业形态 劳动者共享荣誉

  ■李凡

  “注意推荐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日前,全国总工会印发了《关于推荐评选2022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今年“五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本文开头提到的具体要求就出现在了《通知》当中,与往年的推荐评选标准有所区别,加强推荐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要求可谓是空前的。

  这无疑展现了一种全新的价值导向:外卖小哥、网约车司机、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他们所从事的职业和传统就业群体同样光荣,所付出的劳动也同样伟大,因此同样有机会可以和传统就业群体共享属于劳动者的荣誉。

  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劳动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劳动方式和劳动关系上呈现出鲜明的互联网特色。统计数据显示,在当前涉及到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中,有相当高比例的劳动群体根植于各类互联网共享经济平台。有学者分析,相较传统用工模式,新就业形态涉及到劳动者、共享经济平台企业、共享经济用工服务企业以及监管部门等多类型主体,从而导致权利和义务关系复杂、监管依据和边界模糊的现象时有发生。对此,媒体也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遇到的“被困在系统中”权益受损、维权时无法适用传统劳动法律法规等新问题进行了曝光。

  值得欣慰的是,越来越多有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纷纷出炉,前有人社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后有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意见》,而最新修改的《工会法》也在法律层面明确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本次《通知》要求在先进集体和职工表彰中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强推荐,其本质也正是希望通过提升公众对他们的关注度,以此加强全社会对这一群体权益保障的认可度。

  事实上,新就业形态因其门槛低、容量大、自由度高、灵活性好等特点,可为灵活从业人员提供大量就业岗位,已经成为当下吸纳就业的一大重要“蓄水池”。尽管其就业形态很“新”,但本质上还是通过劳动获得报酬、提升生活品质,同时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从这个意义上讲,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精神和传统就业群体并无二致,他们都是美好生活的奋斗者和伟大祖国的建设者。放眼“十四五”,经济加快转型升级乃大势所趋,劳动力向城市集聚的态势还将持续。根据这一趋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数量和规模还将扩大。因此,更好肯定这一群体的劳动精神、保障其劳动权益、实现其社会价值,已然成为助推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其实就在去年的“五一”国际劳动节表彰大会上,“饿了么”蓝骑士宋增光就已经成为首位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外卖骑手。有了宋增光的首开先河,加上今年的《通知》出台,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能相继享受到这一殊荣,不仅使他们在权益保障上更受重视,也在工作环境和劳动过程中更显体面和尊严。毕竟,每一个劳动者为社会作出的贡献,不论形态新旧,都值得被更多人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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