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冰墩墩” “雪容融”!
我省公布一批侵犯奥运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本报讯 记者羊荣江报道 举世瞩目的北京冬奥会正在精彩进行,“冰墩墩”“雪容融”作为北京冬奥会与冬残奥会的吉祥物也受到了来自全世界观众的喜爱与关注。近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在该系统近日排查的案件中,发现有不法商家侵权生产、私自销售假冒“冰墩墩”“雪容融”的情况,目前已有数起正式立案,并有相关当事人被依法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近年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始终严格履行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责任,特别加强了侵犯东京奥运会、北京冬奥会、杭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重大项目等各类特殊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去年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组织专项检查256次,出动2795人次,截至目前,已查处相关案件26件,罚没款374443.7元。
2月9日,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
2021年11月23日,东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浙江凝××服装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内堆放有自己生产的北京冬奥会吉祥物标志的“冰墩墩”规格30cm数量77个、规格50cm数量7个和标志“雪容融”半成品1000片。该公司生产的产品,一部分通过在网络平台的“妃×××”网上销售代发产品,还有一部分通过在另一网络平台注册的义乌思×日用品有限公司销售。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当事人属于生产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吉祥物的行为。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于2021年12月8日立案,并于2022年1月1日依法拘留当事人和义乌思×日用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利用数据排查手段,对淘宝平台上的一×半生店铺(淘宝商家昵称:kiss_××)进行排查发现网店店主王某,在2021年7月26日~2021年8月5日期间,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销售含有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的口罩(商品ID:65087364××××),在该商品的销售页面上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以及使用“国家队同款口罩”等宣传用语为该商品作虚假的商业宣传。上述违法行为期间,涉案产品共销售 5506笔订单,销售金额180027.75元。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5000元。
此外,还有浙江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发布奥运知识产权相关图片广告,被处以罚款50000元;杭州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未经奥林匹克权利人授权的3款包含“2022冬奥会”奥运标志图案的纽扣贴画,被处以10000元的罚款;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义乌市稠城街道中厦国际负一层11××吴某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奥运五环纪念章案, 当事人被没收违法所得1040元,罚款24000元;江山市百×电子商务商行,在未取得国际奥委会授权许可的情况下,销售带有奥运会标志的口罩,当事人被处以1万元罚款;宁海县筋斗云水果店擅自销售带有“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的口罩,当事人被处以1万元的罚款,并没收扣押的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