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上海天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杭州义蓬分公司(负责人:杨真芹):
本机关已于2022年2月18日依法作出《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催告执行通知书》(绍虞人社催告字〔2022〕1号),现依法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单位(你)于本公告送达生效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向本机关提出。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