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职工需求,政策及时落地,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聚焦一老一小,这4个假期让人羡慕
本报讯 记者胡翀、柯工惠报道 “独生子女陪护假31人、育儿假29人……”昨日,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综合部副经理王吉和同事一上午就在忙一件事——将首批符合公司产假、陪护假等新政策申报资格的职工一一梳理出来并上墙公示,好政策在公司快速落地,引来了职工们的一片叫好声和不少羡慕的目光。
大家关注的目光都聚焦在4个假期上,即产假、男方护理假、夫妻育儿假、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下发的关于调整产假等假期的《通知》明确,生育一孩的产假为158天,生育二孩、三孩的产假为188天。妇女产假的期限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在妇女围产期和产假期间,男方可以享受总计15天的护理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护理假的期限不按照生育子女数量进行叠加。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10天育儿假(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周年计算,不足周年的按实折算),育儿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育儿假的期限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夫妻双方每年享受的育儿假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两次使用。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每年(从其父母一方满60周岁起按照周年计算)享受5 天陪护父母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独生子女每年享受的陪护假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两次使用。
王吉说,其实《通知》在今年2月16日就下发了,只不过执行新政策碰到第一批申请的职工,相关信息需要进行核定,所以经过一段时间的摸排,现在将统计后的名单予以公示。
记者从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了解到,自去年11月底,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后,集团第一时间将条例修改后的精神和相关指导意见传达给下属各家企业。“因为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我们第一时间召集了各个子公司,通过会议的形式传达了新政的相关内容。”集团企业管理部副经理、工委副主任、妇联主席童佳萍表示。
“欢欣雀跃。”说起这次大家对政策修订的反应,绍兴柯桥排水有限公司综合部经理祝翔用了这样一个形容词,“最先提出建议的也是我们的职工。”祝翔说,去年《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后,一些职工就发现了其中产假、男方护理假、夫妻育儿假、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都与自身紧密相关,于是将自己了解到的信息告诉了公司的工会组织、妇联组织以及办公室等部门。“我们也是上网查询了相关政策后,以办公会议决议的形式回应了广大职工的诉求,随后,我们就下发了修订后的《通知》。”祝翔介绍说,到目前为止,已经申请产假的有5名员工,申请夫妻育儿假的有91人,19人已完成了休假;申请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的有120人,其中7人已完成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