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企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浙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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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清单如下:(债权转让基准日2021年5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元,币种(人民币) 标的债权明细表 上述公告清单中截至本息计算截止日标的债权账面本金余额、账面利息余额等的暂估金额,如与法院裁判文书或按标的债权文件约定方式计算金额不同,则以该等法院裁判文书或债权文件确认的方式计算至为准。德清企裕与浙江置业房产集团有限公司等被重组方签订的《债务重组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的重组债权截止转让基准日(2021年5月31日)的本息计算金额如与标的债权文件约定方式计算金额不同,则以债权文件确认的方式计算至为准。 注: 1. 本公告清单列示截止2021年5月31日,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浙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欠息等其他费用按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 2. 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3. 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 浙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575-81505850 5. 德清企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571-89933274 |
根据德清企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浙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德清企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浙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浙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德清企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2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