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办法 推进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 记者李凡报道 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印发了《浙江省一流技师学院建设项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浙江省技工院校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就深入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进一步推进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技工院校办学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根据《办法》,我省一流技师学院建设项目是指围绕全省重大产业布局、重点发展领域,以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为目标,建成办学条件优良、专业特色鲜明、产教融合紧密、社会服务能力显著,综合办学水平达到国内一流,具有区域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技师学院。《办法》提出,“十四五”期间,将在全省建成10所一流技师学院,建设周期4年,带动全省技工院校启动建设技能型社会技工教育体系,实现全省技工院校整体办学水平快速提升,并以此助推项目取得打造一支拥有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省首席技师、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获得者等技能大师组成的一流师资领军队伍,学校企业建立协同育人机制,推动校企共建共管产业学院、企业学院,实现校企深度合作等显著成效。
根据《实施办法》,我省技工院校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是指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面向行业中的产业链、企业中的岗位链,以学校1个优势或特色专业为核心,整合优化3~5个基础相通、技术领域相近、职业岗位相关、教学资源共享的专业(专业方向),形成服务产业发展、特色鲜明、互为补充、相互联动、国内一流的专业群。《实施办法》提出,“十四五”期间,将在全省技工院校建设50个左右省级高水平专业群(不含一流技师学院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周期4年,助推项目实现学校专业群及细分专业方向的科学布局,形成以工作任务为引领、工作过程为导向,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一体化课程体系。
《办法》和《实施办法》对项目的遴选条件和程序、项目实施、项目绩效、经费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