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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劳模

温州出台劳模待遇新政 实现三个“率全省之先”

  劳模是标杆,是品牌形象。多年来,在推进服务劳模和劳模为社会服务工作方面,温州各级工会做了大量的探索和工作。

  2021年,温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劳动模范待遇的通知》,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对比以往的政策,新政实现三个“率全省之先”:率全省之先落实劳模医疗补助费全部由财政解决,并纳入医保部门统一支付范畴,为劳模提供最为便捷的补助通道;率全省之先将农业劳模纳入医疗补助适用范围,实现市级以上劳模对象全覆盖,温州也是目前我省唯一实现劳模医疗补助全覆盖的城市;率全省之先将非公企业(含个体户)劳模荣誉津贴和医疗补助由财政解决,解决了非公企业(含个体户)劳模待遇落实难问题。

  同时,新政规定,所有劳模的医疗补助费由所在县(市、区)及以上同级财政部门负责;医保部门负责优化医疗补助流程,统一纳入信息化改造、统一支付,在医疗卡中设置劳模医疗补助“一卡通”功能,实现“一次不用跑”,为劳模提供最为便捷的补助通道。

  对于劳模普遍关注的住房、子女教育保障问题,新政规定,对符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劳模,由住建部门实行优先优惠政策;子女教育保障问题,新政也推行入学优待、优先优惠政策。


浙江工人日报 劳模 00004 温州出台劳模待遇新政 实现三个“率全省之先” 2022-04-02 2 2022年04月02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