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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政策“新变化” 给职工带来购房利好

  ■王和甫、刘永善

  “前两天我接到公积金办事人员的电话,说核实材料后,我符合新出台政策的要求。我刚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可由25万元提升到35万元,年限也可调整为30年。通过计算,额度和年限调整后,我可以省下4万余元的利息,这极大地缓解了我的还款压力,真的太幸运了。”4月22日,在龙泉市一家企业工作的职工小赖先生如是说。

  据悉,日前,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新政策,明确自今年4月6日起提高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额度。双缴存职工由50万元调整为70万元,单缴存职工由25万元调整为35万元;降低首套房首付比例为20%;公积金贷款期限调整为“最长不超过30年”。

  此次公积金相关政策的变化,有利于满足缴存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同时缓解了人们的购房压力,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自住住房作用。接下去龙泉公积金中心将继续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自住住房作用,助力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


浙江工人日报 生活 00003 公积金政策“新变化” 给职工带来购房利好 2022-04-27 2 2022年04月2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