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专项资金 覆盖生产一线
绍兴出台2022年 职工疗休养调整政策
本报讯 记者胡翀报道 为发挥职工疗休养活动助推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日前,绍兴市总工会出台了《关于调整职工疗休养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参加对象、组织形式、费用结算、省外疗休养地点、疗休养纪律等五方面对2022年全市职工疗休养政策作了调整和明确,全面开启今年的疗休养工作。
绍兴市总工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全市各级工会将紧密结合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行动等工作,积极扩大疗休养活动在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中的覆盖面。市、县两级工会将落实不少于200万元资金,组织全市不少于3200名一线职工开展疗休养活动。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所谓组织开展一线职工疗休养,主要指面向生产、工作一线职工,重点安排长期从事有毒有害工种人员和劳动条件艰苦、劳动强度大的工作人员;在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的一线职工,并适当组织生产、工作一线的技术工人参加疗休养活动。
今年职工疗休养工作主要模式是通过承办单位负责为基层单位制定合理的疗休养线路,线路中凡涉及市域内目的地的,必须在全市县级以上职工疗休养基地目录中选择,可由多个基地串点成线。全市县级以上职工疗休养基地目录可通过绍兴市总工会官方网站首页中的“普惠服务——疗休养基地”模块查询。
除了集体组织这种主要模式,今年在《通知》中还增加了组织职工开展疗休养活动的补充模式:基层工会自行组织开展定点基地疗休养。职工确因工作需要或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承办单位组织实施的疗休养的,可由基层工会在全市县级以上职工疗休养基地目录中选择若干基地,组织职工开展定点基地疗休养。职工人数在200人及以下的基层工会选择的基地数量不超过8个,职工人数在200人以上的基层工会选择的基地数量不超过10个。此外,疗休养承办单位或基层单位应当为参加疗休养活动的职工购买额度不低于100万元的人身意外险,费用在疗休养经费中列支。
同时,《通知》还明确了在疫情防控许可的前提下,职工疗休养可赴绍兴对口支援(扶贫协作、对口合作)地区和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长三角(沪苏浙皖)区域等地开展疗休养活动,并明确了各级工会组织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的相关纪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