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禁止未成年人 打赏”叫好
微观点:要真正遏制未成年人网络打赏,除了明确“禁止未成年人打赏”之外,更需家长和学校的教育和引导,从而自觉远离非正常的网络直播“打赏”,给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的网络环境。
■廖卫芳
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日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建立专门服务团队、规范重点功能应用、加强高峰时段管理、加强网络素养教育等工作举措。
眼下,随着网络直播的异军突起,“打赏”成了网络直播一项不可或缺的“标配”。按说,给网络直播必要的“打赏”,既是粉丝对网络直播内容的一种认可,也是一些主播获取经济收入的保障。只要是合规合法的“打赏”,笔者以为也无可厚非。
但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一些未成年人也纷纷加入到网络直播“打赏”的队伍之中,由于这些未成年人存有心智不成熟、是非辨别能力弱等诸多原因,一些未成年人给主播“打赏”出现了“无节制”的不正常现象。于是,因未成年人“打赏”而衍生出来的矛盾和纠纷也就多了起来,有的甚至诉诸于公堂。对此,许多家长迫切期待相关部门能尽早出台相关管理办法,遏制未成年人“网络打赏”乱象。
2020年11月,广电总局印发的《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要求“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封禁未成年用户的打赏功能”。此次,中央文明办等四部门再次发布《意见》,明确“禁止未成年人打赏”,值得点赞,值得叫好。
当然,要真正遏制未成年人网络打赏,除了明确“禁止未成年人打赏”之外,更需家长和学校的教育和引导,从而自觉远离非正常的网络直播“打赏”,给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