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人日报 数字报纸


00004版:工报视野·广告

明确准入 规范收费 多方监管 评估退出

我省出台指导意见 规范非学科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

  本报讯 记者李凡报道 日前,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出台《关于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明确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的遴选条件和程序。

  为确保非学科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时公开透明、公益普惠,《指导意见》有不少制度创新。如在遴选环节,须建立区域、学校双层遴选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等非学科机构主管部门分工负责,遴选非学科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区域“白名单”;学校可按照一定遴选程序,在区域“白名单”范围内进行二次遴选,选择培训项目进入校园,充实课后服务。

  《指导意见》还明确要求建立多方监督机制,确保进入校园的非学科机构质量有保证且能关注到各类学生群体。例如,遴选“白名单”的评审专家应当从各地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产生;评审过程应当有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学校代表、家长代表、校外培训机构代表等参与监督。

  在坚持公益属性原则的同时,《指导意见》对引进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项目收费提供了多种方式,以便各地根据当地校内课后服务的实际需求进行选择。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引进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项目收费,可纳入课后服务费范围统一收取,也可单独纳入代收费范围收取,但不得重复收费。学校要将引进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项目、收费标准、资金使用情况、投诉电话等公布,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相关行政部门要依法严厉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越权定价、超标准收费、扩大收费范围、通过代收费获取差价等行为。

  《指导意见》还要求制定非学科机构退出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工作机制。一方面,学校可与非学科机构在课后服务合同中约定终止履行的具体情形。另一方面,如果培训项目出现安全责任事故、非学科机构恶意在学校招揽生源等,该非学科机构也应当退出区域“白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指导意见》将于7月1日起施行。


浙江工人日报 工报视野·广告 00004 明确准入 规范收费 多方监管 评估退出 2022-05-30 2 2022年05月3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