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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法治

8岁女孩被继母虐待 班主任发现果断报案

新“两法”扩大强制报告制度范围,有效监督“甩手家长”依法带娃

  本报讯 记者胡翀报道 “本案的查处得益于教师的及时报告,体现了强制报告制度对于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重要意义。”说起发生在台州临海的这起虐童案件,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王亮语气中满是心疼,但同时又为孩子的班主任能够履行强制报告的义务感到特别欣慰。

  “天使”长期受虐,施害人是继母

  8岁的小芳(化名)是秦某的继女,与秦某及父亲杨某某一起生活。从2021年3月到2022年4月,继母秦某多次用木棒、衣架等物品殴打小芳,造成小芳全身大面积挫伤,构成轻伤。

  因为年纪尚小,不知道该怎么保护自己,小芳就这样长期生活在噩梦里。直到今年4月7日,班主任在上课时发现她脸上有伤,下课后找孩子谈话,这才得知小芳长期被继母殴打的情况,于是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临海市公安局也于同日向临海市人民检察院通报情况。

  在提前介入过程中,临海市检察院了解到秦某长期、多次殴打小芳造成轻伤后果,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根据我国刑法,虐待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但考虑到这个小朋友是未成年人,不具备告诉能力,所以可以认定为告诉才处理案件的例外情形,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以涉嫌虐待罪对秦某立案侦查。”王亮解释说。

  检察机关介入制止施暴,监督“甩手家长”

  公安机关采纳了检察意见并立案侦查,在今年4月21日以秦某涉嫌虐待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临海市检察院以秦某涉嫌虐待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禁止令。今年5月5日,法院以虐待罪判处秦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禁止秦某对小芳再次实施家庭暴力。

  考虑到小芳长期遭受虐待,临海市检察院同步启动了监护状况调查,认为小芳的父亲杨某某未依法履行监护人职责,于是向其发出督促监护令,并联合团委、妇联等部门对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同时借助团委的社会支持体系,委托专家对小芳开展心理干预和疏导。

  结案后,为鼓励小芳班主任依法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行为,临海市检察院建议教育部门对其进行表彰。

  新“两法”履“新”,一年成效突显

  “不单单是案件本身,还有主动作为的教师在案件中起到的关键作用。”作为检察官,王亮乐于见到这起虐童案件有一个圆满的结果,“一开始强制报告的主题还集中在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和未成年人密切联系行业的机构人员,但在《未成年人保护法》里规定扩展了强制报告的主体范围。”

  据了解,强制报告制度最早出现在2018年7月,当时杭州出台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2021年,该制度被写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发现未成年人受侵害的情形时都应当立即上报;未履行报告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此之外,对小芳的父亲杨某某发出督促监护令,相关部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也成了本案的点睛之笔。“通过制发‘督促监护令’,推动解决涉未成年人案件背后家庭监护不力、监管缺位难点问题,有效监督‘甩手家长’履职管教、依法带娃。”王亮说。

  去年6月1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后正式施行。一年来,浙江检察机关共制发“督促监护令”243份,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2624人,同比上升3.2%;办理监护侵害和缺失监督案件118件,同比增长24.2%;支持起诉抚养权纠纷等案件277件,同比增长3.3倍;办理涉未公益诉讼案件254件,同比增长近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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