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上海天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杭州义蓬分公司: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更正决定书》(绍虞人社更决字﹝2022﹞1号)。本局于2021年7月17日对被处理单位上海天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杭州义蓬分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书(绍虞人社理决字〔2021〕2号)中,存在笔误,应予更正。依据《浙江省行政执法程序办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决定书第1页第17行、18行更正为“34550元(大写:叁万肆仟伍佰伍拾元整)”,第4页第18行、19行更正为“34550元(大写:叁万肆仟伍佰伍拾元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曹志勇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嘉和路168号
邮编:312300 电话:0575-8027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