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合并公告
根据浙江长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浙江长广水泥有限公司(简称乙公司)双方股东决定:甲公司吸收合并乙公司,合并完成后,甲公司存续,乙公司注销。合并前甲公司注册资本109773.5288万元,乙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合并后甲公司注册资本不变。公司合并后,乙公司的债权债务由甲公司承继。请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债务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吸收合并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特此公告。
联系人:姚维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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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长广水泥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