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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通知债权债务人申报债权债务的注销公告内容

  杭州市采荷实验学校根据《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按照《杭州市采荷实验学校章程》有关规定,于2022年8月28日召开理事会决议注销,学校自2022年9月14日起成立财务清算组,清算期自2022年9月15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清算组由何志英(理事会代表)、叶建群(学校行政班子代表)、郑亚敏、夏明、倪峰(教职工代表)、何建军(会计师代表)、吴能静(学校会计)组成。请杭州市采荷实验学校的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书面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交纸质证明材料。截止清算结束日还未申报债权的,视为放弃债权。

  清算组联系方式:联系人:吴能静,电话:18967505599.

  邮箱:cjsyxx@163.com,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采东路99号

  注:本次公告为第一次公告。

  杭州市采荷实验学校清算组

  2022年9月15日


浙江工人日报 工报视野·广告 00004 公告 2022-09-16 2 2022年09月1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