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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工资增幅不低于5%

庆元县快递行业集体协商合同签订

  本报讯 记者金钧胤 通讯员柳庭和报道 近日,庆元县举行快递行业集体协商合同签订仪式,这是庆元县新就业形态领域首次签订的集体协商合同。

  协商会上,职工方代表与企业方代表围绕工资增长机制、工资支付、工作时长、工资标准、劳动安全及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与员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展开协商,经过多轮的讨论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在工资福利方面,规定快递员每年工资增幅不低于5%,每月15日为工资支付日,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当地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基础上加浮15%确定;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为职工提供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职工在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时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夏季为职工提供充足的防暑降温用品;在女职工权益方面,严格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执行,对女快递员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依法给予特殊保护等等。

  庆元县第一份新就业形态行业集体协商合同的签订,为该县新就业形态领域集体协商工作提供了参考。接下来,庆元工会将继续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和关心的问题作为协商的重点,找准协商双方利益平衡点,确保集体协商工作取得成效,给职工带来更多的实惠,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浙江工人日报 工会 00002 每年工资增幅不低于5% 2022-11-10 2 2022年11月1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