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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密未成年人权益“防护网”

  ■余明辉

  《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本月15日正式实施后,北京、河南、江苏、安徽等地都宣判了相关猥亵未成年人案件。终身禁业的判决无疑向社会传达了一个非常强烈的信号,就是国家相关部门对强制猥亵未成年人犯罪的“零容忍”,以及打击的毫不手软,是全社会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权益再次织密了一道“防护网”。

  长时间以来,对利用职务便利侵害未成年人的教职员工打击一直非常严厉。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部分判例,类似教职员工强制猥亵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被判处从业限制的期限一般为三年至五年,震慑效果有限。这也成为个别教职员工强制猥亵未成年人案件屡发的原因之一。

  刚刚出台的《意见》明确加大了对教职员工从业禁止的打击力度,规定教职员工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此次,全国多地司法机关判处相关教职员工强制猥亵儿童案件主犯终身从业限制,无疑具有很强的示范判例意义,开启了各地司法机关等从严从重处罚教职员工猥亵儿童等侵犯犯罪的新篇章、新阶段,对司法打击涉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助力。

  “终身禁业宣判”让保护未成人年权益更有力。此次多地对教职员工猥亵未成年刑事犯罪案件的宣判,是司法、教育等部门顺应民意、严厉打击涉儿童猥亵等犯罪、保护儿童权利的切实体现。期待在这些案例的启示和震慑下,我国未成年人的法治保护之路更畅、更有力。


浙江工人日报 职工说事·广告 00002 织密未成年人权益“防护网” 2022-11-19 2 2022年11月19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