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浙江省知识产权奖 评选工作启动
单位或个人的资格主要有五方面要求
本报讯 记者羊荣江报道 记者从首届浙江省知识产权奖评选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上获悉,由省政府设立、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承办的浙江省知识产权奖于昨日启动提名。
据悉,浙江省知识产权奖旨在对在本省知识产权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是我省首次以省政府名义设立全门类知识产权综合奖,也是全国唯一涵盖知识产权全门类、“创运保管服”全链条的知识产权领域省级政府奖,将为加快打造保护最严、创造最活、生态最优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提供有效激励和有力支撑。
哪些单位和个人可以被提名?首届浙江省知识产权奖被提名的单位或个人的资格要求主要有五方面:一是应当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二是被提名大奖、门类奖的单位,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本省注册并持续运营3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三是被提名大奖、门类奖的个人,应当为本省常住居民且主要知识产权活动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本省常住居民包括本省户籍居民、实际在本省工作或生活的其他居民;四是被提名门类奖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为被提名知识产权项目的第一权利人;五是被提名的单位或个人及被提名知识产权项目涉及的权利主体近3年没有出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被列入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领域严重失信名单的,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和公共卫生等责任事故以及重大负面影响事件的。
被提名项目的资格条件主要有三方面:一是被提名的知识产权项目应当取得依法要求取得的相关行政许可、确认、备案;二是被提名的知识产权项目应当在权利有效期内且稳定有效,没有权属争议;三是被提名的知识产权项目有多个权利人的,须得到所有权利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