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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法治

从民事案件被告到拒执案被告人

有钱不还仍高消费?获刑八个月!

  记者胡翀报道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台州黄岩的王某微信账户明明有钱,却选择逃避、“哭穷”、拒不履行,从一个民事案件的被告,成为了拒执案的被告人,最终被法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019年,王某因欠债未还,被起诉到法院,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判决其返还原告借款3万元及利息。法院判决后,王某的手机短信即收到了判决书,随同判决书送达的还有《不履行裁判法律后果告知书》。其实,在立案阶段,法院还送达了一份《自动履行告知书》,均明确指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可王某并没有把这些放在心上,随手就把短信删掉了。

  由于王某未按期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过程中,法院向王某发送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随同《执行通知书》等一起送达还有《限制消费令》,载明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前不得有高消费和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消费行为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对于这些法律文书,王某依然选择无视。

  按照法律规定,主动报告财产是被执行人的义务,如果不能立即履行义务,也应如实向法院报告当前及之前一年内的财产情况。由于王某拒绝报告财产的行为,法院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决定,并送达了《罚款决定书》。

  法院调查发现,案件进入执行后的几个月,王某的微信账户收入人民币3万余元。在此期间,王某不仅从未履行义务,未向法院报告财产,也未曾停止高消费行为。鉴于王某明知有生效判决待履行,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财产,并将个人收入用于其他用途,导致生效判决无法执行。法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其移送公安立案侦查。

  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王某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终,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官表示,因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为保护胜诉当事人权益,法院会向被执行人发送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然而一些被执行人往往抱着“不能降低自己消费水平”的想法,并用尽各种方式去逃避执行,这必然会面临法律的严惩。


浙江工人日报 法治 00002 有钱不还仍高消费?获刑八个月! 2022-12-19 2 2022年12月19日 星期一